Version 2021

“文档排序”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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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对话框让您为文档中的分组和详细信息分节的数据进行排序。您可以选择需要排序的数据、排序条件(例如,按照什么实体形式排序)、以及排列顺序(升序或降序)。

“文档排序”对话框布局

  • 分组:当定义一个分组后,将自动显示该分组。您不能为分组的分节添加附加排序。分组内容将按照它们在分组面板中的顺序进行排列。要更改顺序,请在分组面板中重新排列对象。从下拉列表中指定对象排序依据,这取决于对象是实体、自定义组还是合并项。有关详细说明,请参阅文档创建帮助中的“分组和排序”章节。
    • 如果正在对实体进行排序,您可以选择需要排序的实体形式。实体形式不一定要出显示在报表中。
    • 如果您正在对自定义组进行排序,您可以选择以下选项:
      • 默认:继承自定义组的默认排序属性。
      • 顶部:首先显示元素名,其次为其各项内容。
      • 底部:首先显示元素的各项内容,随后再是元素名。

      要让这些选项反映到文档中,自定义组必须显示为“只显示元素内的各项内容并且如有可能展开各项内容”或“显示元素名,该元素内的各项内容并且如有可能展开各项内容”。

    • 如果您正在对合并项进行排序,您将无法调整排序的条件。因为它被设为了默认

      选择升序降序以指定排列顺序。但如果对象是自定义组或实体的条件被设为默认时,您将无法更改顺序。

  • 详细信息:文档的详细信息分节的排序并不是自动进行定义。不管对象是否位于文档中以及在文档所处的位置,只要来自主数据集,您就能选择任何所需的对象。和分组不同的是,您可以选择一个度量作为排序依据对象。
    • 通过排序依据下拉列表中指定首先要排序的对象。这个列表包含了主数据集内的所有对象,不管这些对象是否位于文档中以及在文档所处的位置。
    • 通过然后按下拉列表中指定要排序的附加对象。这些对象在排序依据对象之后进行排序。
    • 选择升序降序以指定排列顺序。

如果您有多个可用对象,最多可以使用三个对象来定义排列顺序。有关详细说明,请参阅文档创建帮助中的“分组和排序”章节。

如何访问“文档排序”对话框

  1. 编辑文档。
    • 要在“设计模式”下编辑文档,请在文件夹中右键单击文档并选择编辑。如果在“演示模式”下打开文档,请单击右侧的菜单图标 “菜单”图标(汉堡),然后选择编辑
    • 要在“可编辑模式”下编辑文档,请在文件夹中右键单击文档并指向运行方式,然后选择可编辑。如果在“设计模式”下打开文档,请单击可编辑模式图标 “可编辑模式”图标
  2. 数据菜单中选择文档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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