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sion 2021
使用管理视图编辑器的方法
(missing or bad snippet)您可以指定使用“移动”视图来指定文档在移动设备上的显示方式。“移动”视图允许您快速轻松决定在用户旋转移动设备时的文档元素的显示方式。“移动”视图还允许您设计文档以满足不同屏幕大小的移动设备,例如 iPhone 和 iPad。有关使用“移动”视图的详细介绍,请参阅 MicroStrategy Mobile Administration 帮助。
具体步骤如下:
- 添加“移动”视图到文档并指定相应选项来帮助确定文档在移动设备上显示时所使用的“移动”视图,其中包括高度、宽度以及设计的“移动”视图显示方向。
- 从文档删除一个“移动”视图。
- 通过“移动”视图隐藏或删除文档中的控件
- 决定 Web 中的“设计模式”和“可编辑模式”下用来显示文档的“移动”视图。
定义文档中的“移动”视图
- 在“设计模式”或“可编辑模式”下打开文档。
从工具菜单中选择管理视图。这时将打开“管理视图编辑器”。
默认“移动”视图将自动显示在“移动”视图列表中,且无法删除。
- 单击现有“移动”视图旁边的复制图标。这时将自动创建新的“移动”视图。
- 在名称字段内键入新“移动”视图的名称。
在分辨率栏中,指定要显示“移动”视图的移动设备屏幕的高度和宽度,如下所示:
- 在第一个字段中,输入以像素为单位的移动设备屏幕宽度。
- 在第二个字段中,输入以像素为单位的移动设备屏幕高度。
您可以指定“移动”视图是否专门设计用来在纵向或横向握持移动设备时显示。从 方向 下拉列表,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 要在纵向握持设备时显示“移动”视图,选择仅限纵向。
- 要在横向握持设备时显示“移动”视图,选择仅限横向。
- 要在纵向或横向握持设备时显示相同“移动”视图,选择纵向或横向。此选项默认选中。
- 重复上述步骤来定义每个“移动”视图。
- 您可以设置在 Web 中查看文档时,要在“设计模式”和“可编辑模式”下显示的“移动”视图。从当前栏中选择您要显示的“移动”视图。
- 要删除一个现有的“移动”视图,单击要删除的“移动”视图旁边的删除图标。
您可以选择在 Web 中的“设计模式”下显示所有文档控件,无论这些控件状态是否标记为隐藏。例如,您要设计一个要在移动设备上显示的“移动”视图。该“移动”视图包含几款要在移动设备上显示的控件,以及状态标记为隐藏且不会显示的表格。您可以选择在“设计模式”下显示所有控件,包括表格在内。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要在“设计模式”下显示所有控件,无论这些控件隐藏与否,请选定在设计模式下显示隐藏的对象复选框。
- 要在“设计模式”下只显示指定为未隐藏的控件,取消选定在设计模式下显示隐藏的对象复选框。
- 单击确定。
添加文本字段、图像、图表等控件到文档。有关向文档添加控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文档创建帮助。当添加新的控件到文档时,将显示一条消息,询问您是否要在所有“移动”视图中显示控件。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要在所有视图中显示控件,选择是。
要仅在当前“移动”视图中显示控件,选择否。
在 Web 中确定要显示的“移动”视图
您可以确定在 Web 中显示文档时,要在“设计模式”和“可编辑模式”下显示的“移动”视图,详见以下描述。
- 在“设计模式”或“可编辑模式”下打开文档。
- 从工具菜单中选择管理视图。
- 从当前栏中选择要显示的“移动”视图。
- 单击确定。
从文档中删除“移动”视图的方法
- 在“设计模式”或“可编辑模式”下打开文档。
- 从工具菜单中选择管理视图。
- 要删除一个现有的“移动”视图,单击要删除的“移动”视图旁边的删除图标。
- 单击确定。
在含有“移动”视图的文档中隐藏或删除控件
添加“移动”视图到文档后,您便可以选择从文档彻底删除每个相应的控件,或在特定“移动”视图中隐藏这些控件,详见以下描述。
- 在“设计模式”或“可编辑模式”下打开文档。
- 选中要隐藏或删除的控件。
单击删除。
